從創世記的「幼兒園」、摩西律法的「小學」,到千禧年的「留學與實習」、新天新地的「畢業」
給猶太讀者與初信者|幾個關鍵詞,可跳過
這篇文章主要討論一個很容易被簡化成「要守/不用守」的問題:
十誡到了新約,究竟還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律法嗎?
小楊的答案很明確:
新約基督徒不需要「守十誡」。
但這完全不表示:
十誡不重要。
要理解這兩句為什麼可以同時成立,首先需要明白十誡原本的:
功能、
目的、
歷史位置。
摩西五經/妥拉(Torah/תורה)
通常指《創世記》至《申命記》五卷書。
猶太傳統稱為:
妥拉。
十誡
主要記載於《出埃及記》20章與《申命記》5章。
它們是西奈之約中極重要的核心誡命,包括:
不可拜別神……
守安息日……
不可作假見證……
等。
摩西律法
除了十誡,也包括以色列的:
獻祭、
祭司、
潔淨、
飲食、
節期、
土地、
司法、
社會生活
等大量規範。
小楊把摩西律法理解為:
神在人類歷史中非常重要、卻具有階段性的教育制度。
新約/新約時代
本文所說的新約,不只是指新約聖經這本書,
也包括:
耶穌基督降臨、受死、復活以後所開啟的新約關係。
基督徒不再藉著摩西之約成為神的百姓,
而是在:
耶穌基督
裡來到神面前。
成全律法
耶穌在《馬太福音》5章說:
祂不是來廢掉律法和先知,而是來成全。
不同基督教傳統對「成全」有不同解釋。
小楊不把它理解成:
耶穌把十誡稍微重新解釋,然後交給教會繼續守。
小楊認為:
耶穌把律法帶到了它原本要達成的目的。
一、十誡到底還要不要守?很多基督徒其實沒有真正回答這個問題
今天談到十誡,
基督徒大致會出現幾種反應。
少部分人比較直接認為:
十誡仍然是新約基督徒必須遵守的道德律。
因此:
不可殺人仍然要守,
不可姦淫仍然要守,
安息日也需要以某種方式繼續守。
另一種更常見的做法則是:
承認基督徒已經不在摩西律法之下,
但又把十誡重新詮釋成:
「基督教版本的十誡。」
例如:
安息日變成星期日主日,
不可殺人變成為彼此相愛,
不可姦淫變成不可看色情片,
整個律法再濃縮成:
愛神、
愛人。
表面上好像已經離開摩西律法,
實際結構卻仍然是:
基督徒需要一套新的十誡。
小楊認為,
這兩種理解都還沒有真正處理:
律法為什麼存在?
二、要了解十誡在新約的位置,首先要問:神為什麼要給十誡?
十誡不是憑空出現。
它存在於一段歷史裡。
在十誡以前,
亞伯拉罕沒有兩塊石版。
挪亞沒有完整的摩西律法。
亞當也沒有一本:
《塔納赫(舊約)+新約聖經》
放在伊甸園裡閱讀。
因此,
如果只問:
「十誡是不是永遠有效?」
很容易忽略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
神是在什麼階段,把十誡給人?
小楊認為,
可以把整部救恩歷史看成一套:
逐步成熟的教育制度。
三、創世記時代很像「幼兒園」
創世記的世界非常特別。
當時沒有完整的:
塔納赫、
摩西律法、
新約聖經。
人怎樣認識神?
神經常:
直接顯現、
直接說話、
直接帶領、
直接警告、
直接介入人的生活。
亞當如此。
挪亞如此。
亞伯拉罕如此。
以撒、雅各也是如此。
小楊把這個階段比喻成:
幼兒園。
一個幼兒園的小孩,
父母不會只給他一本三百頁的家庭規章,
然後說:
「自己研究,以後照著做。」
父母通常會:
牽著他、
提醒他、
阻止他、
陪著他、
直接教他。
所以創世記中神頻繁直接介入,
不一定表示那個時代的人比較成熟。
反而可能像:
父母仍然需要經常陪在幼兒身邊。
而約瑟可以說是這個「幼兒園時代」裡非常突出的模範生。
小楊認為,
他很特別的一點是:
幾乎沒有記載他像先祖那樣直接見到神,卻活出了極接近「人子形象與樣式」的生命。
所以約瑟很像是在很少外在扶手的情況下,
已經提前學會:
忠誠、
節制、
饒恕、
正確使用權力。
四、摩西律法就像「小學」
到了摩西,
事情開始改變。
神把大量原則:
寫下來、
制度化、
具體化。
人開始非常清楚知道:
什麼可以,
什麼不可以。
十誡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基礎教材之一。
不可殺人。
不可姦淫。
不可偷盜。
不可作假見證。
不可貪戀。
這很像:
小學教育。
小學生最需要的往往不是非常複雜的哲學,
而是清楚的:
界線、
規矩、
對錯、
後果。
所以小楊不認為:
十誡「低級」。
恰恰相反,
它非常重要。
只是:
重要,不等於永遠停留在那個教育階段。
而但以理可以說是這個「小學時代」非常典型的模範生。
他身在巴比倫與波斯帝國之中,
仍然堅持:
敬拜神、
持守潔淨、
不向偶像妥協、
不讓帝國重新定義自己。
小楊認為,
但以理正好讓人看見:
摩西律法如果真正被人活進生命裡,可以塑造出非常穩定、忠誠、能在異教帝國中仍然守住神的人。
五、小學的加減乘除很重要,但不表示中學生要回小學上課
這是理解十誡最重要的比喻之一。
一個人讀到中學,
並不會說:
「我已經不是小學生,所以1+1不再等於2。」
當然不是。
小學所學的:
閱讀、
數學、
基本常識
仍然非常重要。
問題只是:
它們已經成為:
內化的基礎。
中學生不需要每天回到一年級,
重新排隊,
重新背:
一加一等於二。
所以:
中學不能忘記小學,卻不表示需要回到小學。
小楊認為,
十誡在新約的定位也很接近這樣。
六、新約基督徒不需要「守十誡」的原因
這一點需要說得很清楚。
小楊不是說:
十誡只剩歷史價值。
也不是說:
現在可以殺人、偷盜、姦淫。
而是說:
新約基督徒不需要把西奈之約的十誡,當作直接管理自己的法律來遵守。
這和:
「十誡不重要」
是完全不同的兩句話。
十誡很重要,
因為它告訴我們:
神曾經怎樣教育人類最基本的:
忠誠、
敬拜、
關係、
誠實、
慾望、
秩序。
但十誡的重要,
不表示人類永遠必須停留在:
「因為石版規定,所以我不能做。」
七、很多基督徒最大的問題,是把「重要」與「必須繼續守」畫上等號
這是一種很典型的黑白思維。
如果十誡重要,
那麼就:
必須守。
如果不用守,
那麼就是:
十誡已經沒有意義。
小楊認為,
事情不是這樣。
它是:
階段性的問題。
小學課程很重要。
但你不需要終身留在小學。
同樣,
摩西律法非常重要。
但它的重要性,
不必等於:
新約基督徒仍然生活在摩西法律制度之下。
八、保羅甚至把摩西律法形容成一位「訓蒙的師傅」
《加拉太書》3章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。
保羅把律法描述成:
帶領人到基督那裡的訓蒙者。
也就是說,
律法本身不是:
終點。
它有:
教育、
保護、
引導
的功能。
但當人真正來到基督裡,
關係已經改變。
這其實很接近:
小學老師把孩子帶到下一個階段。
孩子應該感謝老師。
不應該藐視老師。
但真正尊重老師,
不是:
永遠不肯畢業。
九、新約更像「中學」:不再只問有沒有犯規,而是開始問內心
到了耶穌,
教育的深度明顯改變。
例如:
摩西律法說:
不可殺人。
耶穌卻進一步處理:
怒氣、
仇恨、
輕視。
摩西律法說:
不可姦淫。
耶穌卻進一步處理:
眼目、
慾望、
內心。
這不是:
「舊十誡取消,現在換新十誡。」
而更像:
從外在行為進入內在生命。
小學老師可能先說:
「不准打同學。」
到了更成熟階段,
真正需要處理的是:
你為什麼恨他?
這才是耶穌帶人前進的方向。
而保羅可以說是這個「中學時代」非常典型的模範生。
他不只是守外在規條,
而是越來越學會:
放下自己、
放下權利、
為基督受苦、
在恩典中自由地跟隨耶穌。
小楊認為,
保羅正好讓人看見:
新約真正要塑造的,不只是「守規矩的人」,而是內在生命被基督改變的人。
十、所以耶穌不是「重新詮釋十誡」
因為如果耶穌只是:
重新詮釋十誡,
那麼新約很容易只剩:
更高難度版本的十誡。
以前:
不可殺人。
現在:
連生氣都不行。
以前:
不可姦淫。
現在:
連淫念都不行。
結果基督徒只是從:
比較容易守的律法,
換成:
更難守的律法。
如果是這樣,
人反而更不可能自由。
小楊認為,
耶穌真正做的不是:
把小學規則變成超高難度小學規則。
而是:
把人從依靠外在規條,帶進真正的生命成熟。
十一、「愛神愛人」也不應該被做成另一套教會律法
耶穌把律法總結為:
愛神、
愛人。
這當然是極重要的核心。
但即使這兩句話,
也可能被人再次制度化。
例如:
「你要愛人。」
然後開始訂出:
愛人必須做哪十五件事。
「你要愛神。」
然後開始規定:
每週一定聚會多少次、
一定奉獻多少、
一定參加哪些活動、
每天至少有多少的讀經禱告。
最後又回到:
外在規條。
小楊認為,
真正成熟的愛不是:
因為規則要求我愛,
所以我勉強愛。
而是:
在耶穌基督裡,生命越來越自然地愛神、愛人。
十二、天國更像一個大家庭,而不是一座永遠貼滿規則的學校
想像一個家裡全部都是:
三四歲的小孩。
父母可能要制定很多規矩:
不能玩火。
不能跑出去。
不能打弟弟。
不能偷拿別人的東西。
晚上幾點睡。
吃飯以前做什麼。
這很正常。
因為孩子還小。
但如果這些孩子全部已經:
三十五歲、
四十歲,
家裡仍然需要貼著:
「不准殺家人。」
「不准偷哥哥的錢。」
「不准和嫂嫂姦淫。」
「不准欺騙父母。」
那個家庭不會顯得:
特別成熟。
反而會讓人懷疑:
為什麼這一家人到現在還需要靠這些規則才能生活?
十三、越成熟的家人,越不需要靠大量外在規則維持基本關係
這不表示成熟家庭:
沒有秩序。
也不表示:
善惡不存在。
而是:
真正成熟的人,
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:
有人站在旁邊監督。
他不偷家人的東西,
不是因為牆上寫著:
「不可偷盜。」
而是:
他根本不想偷。
他不傷害家人,
不是因為:
怕違反家規。
而是:
他愛家人。
所以小楊認為:
越需要大量外在規則才能維持基本秩序,反而越顯明一個群體仍然不成熟。
十四、摩西律法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過渡階段
因此,
摩西律法不是:
錯誤。
也不是:
多餘。
而是:
過渡。
神藉著摩西律法,
先把:
善惡、
聖潔、
敬拜、
秩序、
罪的後果
清楚放在人面前。
但目標不是:
讓人類永遠拿著法律條文生活。
而是預備人:
有一天進入:
聖靈、
恩典、
基督
所帶來的內在生命。
十五、但今天的教會也不要太快以為:摩西是過渡,我們就是終點
這裡小楊認為,
今天的教會需要反省。
很多基督徒很容易看著舊約說:
「那些都是影兒。」
「那些只是預備。」
「現在我們已經到了新約。」
這些話並非完全錯。
但問題是:
為什麼基督徒會自然假設,今天的教會形態就是神國最後的完成版?
如果摩西制度不是終點,
今天的:
宗派、
主任牧師制度、
主日模式、
神學體系、
敬拜形式、
教會行政
同樣沒有理由自認:
永恆終點。
十六、按照小楊的模型,教會時代本身也是「過渡」
如果用前面的教育比喻,
今天的新約/教會時代,
更接近:
中學。
這已經比:
幼兒園、
小學
前進很多。
但:
中學仍然不是畢業。
因此小楊認為,
教會的使命不是:
建立一套永遠不變、直到新天新地仍然原封不動的制度。
教會更像:
一個培訓階段。
幫助人:
認識耶穌、
學習真理、
學習分辨、
操練愛、
認識聖靈、
在恩典裡成熟。
十七、問題是:很多教會只是把「摩西律法」換成「教會律法」
嘴上說:
「我們不在律法之下。」
生活上卻可能變成:
星期日一定怎樣。
奉獻一定多少。
某個節期一定怎樣。
洗禮一定由誰做。
婚姻一定走什麼程序。
服事一定經過哪一層領袖批准。
主任牧師說的最好不要質疑。
這時真正發生的事情可能只是:
摩西律法退場,教會制度接棒。
石版換成:
教會章程。
祭司體系換成:
現代神職體系。
安息日規則換成:
主日規則。
小楊認為,
這仍然沒有完全進入:
新約真正要帶來的成熟。
十八、新約基督徒不但不需要守十誡,也不需要把教會規則當成真理
這裡同樣需要避免誤解。
小楊不是說:
教會不能有制度。
幾千人、幾百人,甚至幾十人的群體,
當然需要:
時間、
分工、
財務、
秩序、
負責人。
問題是:
制度是工具,不是真理。
有用,
不等於:
神永遠規定如此。
所以不要把:
「我們教會這樣做」
直接變成:
「神要求所有基督徒都這樣做。」
十九、主日聚會可以很好,但主日聚會本身不是真理
基督徒聚集:
敬拜、
交通、
學習、
彼此扶持,
當然有很大價值。
但小楊不認為:
星期日固定按照某種模式進入教堂,
就是新約重新頒布的安息日律法。
一個成熟基督徒可以:
喜歡在星期日主日聚會。
也可以因為:
工作、
服事、
旅行、
其他安排
而沒有按照固定模式聚會。
真正需要問的不是:
「星期日有沒有打卡?」
而是:
生命有沒有真正活在基督裡。
二十、什一奉獻也不應該被重新變成新約律法
舊約的十分之一制度有非常具體的:
以色列、
利未人、
土地、
聖殿、
節期
背景。
小楊不認為:
新約把「收入固定10%」
重新頒布成所有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律法。
這不表示:
基督徒不用奉獻。
反而是:
奉獻可以進入更加成熟的:
甘心、
自由、
愛、
供應需要。
一個人可能給:
1%。
也可以給:
90%。
真正問題不是:
有沒有達到法律線。
而是:
他怎樣使用神交給他的資源。
二十一、聖誕節也不需要被抬高成信仰核心
紀念耶穌降生,
當然可以很好。
家庭聚會、
唱詩、
分享福音,
也可以很有意義。
但:
聖誕節不是基督徒救恩的核心。
守不守,
怎樣守,
哪一天守,
都不應該被提升到:
真理本身。
如果一個基督徒最後非常重視:
聖誕節形式,
卻不真正認識:
耶穌,
尤其是耶穌準備榮耀乘雲降臨這件事,
那其實已經本末倒置。
二十二、「主任牧師」也不是新約信仰不可缺少的中心
主任牧師可以是一個:
有用的行政與牧養角色。
但新約真正的中心從來不是:
主任牧師。
小楊也不認為:
基督徒必須透過某一個固定的主任牧師,
才能正常來到神面前。
同樣,
新約也沒有明文建立:
只有主任牧師、
只有神職人員
才可以施洗的普世規定。
教會為了秩序可以:
安排誰負責施洗。
但人的安排:
不等於真理,
否則只是變相的祭司以利甚至是法利賽人。
二十三、教會制度對初信徒與不成熟的人尤其有幫助
這裡需要保持平衡。
制度不是敵人。
對剛信主的人,
固定的:
聚會、
基礎教導、
群體、
提醒、
服事安排
往往非常有幫助。
就像剛上學的人需要:
課表、
老師、
作業、
規矩。
問題不是:
有課表。
問題是:
一輩子沒有課表就完全不知道怎樣學習。
二十四、信主幾十年仍然只能靠固定制度活著,就值得反思
一個人信主:
二十年、
三十年、
四十年,
如果仍然只能問:
「牧師准不准?」
「教會怎樣規定?」
「星期日不能缺席!」
「奉獻有沒有剛好10%?」
「這件事教會有沒有說可以?」
那麼小楊認為:
需要反思。
不是反思:
這個人有沒有教會資歷。
而是:
他的生命到底有沒有真正成熟?
二十五、使徒時代早就有「信很久,卻只能喝奶」的人
《希伯來書》曾經責備一些人:
按著時間,
本來應該已經能夠教導別人,
結果仍然需要重新學習最基本的內容。
只能:
喝奶,
不能:
吃乾糧。
保羅也曾經對哥林多人使用類似的圖像。
這很重要。
因為:
信主時間長,不等於生命成熟。
初信徒需要很多外在規則,
很正常。
但一個信主幾十年的人,
如果仍然只能靠外在制度約束,
那就很像:
年齡已經很大,
屬靈上卻仍然停留在小孩階段。
今天的基督徒也不例外。
二十六、教會制度真正成功,不是讓人一輩子依賴它
一套好的教育制度,
真正成功的結果不是:
學生永遠離不開老師。
而是:
學生逐漸具備:
自己閱讀、
自己思考、
自己分辨、
自己承擔責任
的能力。
同樣,
小楊認為:
教會制度最成功的時候,不是讓人一輩子依賴它,而是把人帶到即使沒有人監督,也能成熟地跟隨基督。
一個成熟基督徒仍然可以:
聚會、
奉獻、
服事、
尊重牧者。
但他做這些事情,
不是因為:
「不做就違反教會規定。」
而是因為:
他自由地認為這樣做有愛、有益、有秩序。
二十七、真正成熟,不是反制度,而是不再被制度控制
成熟不是:
「我現在自由了,所以誰都不用理。」
那只是另一種幼稚。
真正成熟的人反而可能非常尊重秩序。
只是:
他知道秩序是工具。
必要時使用。
不必要時可以改變。
制度幫助人,
人不是為制度而存在。
這正如耶穌談安息日時所顯出的原則:
安息日原本是為人,
不是人為安息日。
同理,教會聚會理應配合人的需求,
而不是讓人配合教會聚會的需求。
二十八、所以新約不是「沒有標準」,而是治理方式正在改變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小楊不是在倡導:
沒有善惡。
更不是:
「我有聖靈,所以我想怎樣就怎樣。」
真正的方向是:
從外在規條治理,逐漸進入內在生命治理。
舊約比較像:
「不可殺人。」
成熟生命則是:
「我愛人,所以不想殺人。」
舊約說:
「不可偷盜。」
成熟生命是:
「我不需要靠奪取別人的東西滿足自己。」
舊約說:
「不可貪戀。」
成熟生命是:
「我的心已經越來越自由,不再被慾望奴役。」
標準沒有變低。
恰恰相反,
標準已經深入:
生命本身。
二十九、摩西律法是過渡,教會時代也是過渡
這可能是很多基督徒最需要謙卑面對的一點。
我們很容易承認:
摩西制度不是終點。
卻不容易承認:
今天的教會時代同樣不是終點。
今天我們仍然:
看不完全、
理解有限、
宗派彼此衝突、
對經文有大量不同理解、
對神的心意仍然存在很多盲點。
所以今天的教會不要自以為是。
如果摩西以前的人仍需要前進,
我們今天的人同樣仍需要前進。
三十、而千禧年同時像「留學」與「實習」
如果:
創世記像幼兒園,
摩西律法像小學,
新約教會時代像中學,
那麼耶穌再來後的:
千禧年,
就不能只理解成:
大家什麼都完成了,
坐著享受一千年。
小楊更傾向把它理解成:
留學+實習、舊約與新約的同步落實。
三十一、對多數以色列人與基督徒而言,千禧年更像「留學」
為什麼是留學?
因為多數神百姓即使今天:
讀過塔納赫或新約、
熟悉教會、
熟悉妥拉、
熟悉神學,
也不表示:
真正完全明白神的心意。
歷代以色列人可能帶著:
自己的拉比傳統、
民族理解、
對彌賽亞的期待。
歷代基督徒也可能帶著:
宗派、
神學、
教會文化、
制度、
傳統。
到了真正的耶穌作王時,
很多人可能才第一次發現:
原來自己曾經認為非常重要的事情,YHWH、耶穌並沒有那麼看重。
而一些自己長期忽略的東西,
反而是:
祂真正重視的。
所以千禧年很像:
離開原本熟悉的教育環境,
進入真正的神國重新學習。
三十二、千禧年也很像「進階版的四福音」
四福音記載:
門徒跟隨耶穌幾年。
聽祂說話。
看祂做事。
觀察祂如何:
愛人、
責備、
醫治、
使用權柄、
面對敵人。
但千禧年如果真的按照小楊的模型發展,
歷代神百姓會有更長時間:
真正面對復活的耶穌。
所以它很像:
進階版的四福音。
以前從:
經文、
教會、
神學
認識彌賽亞耶穌。
那時則真正開始發現:
原來耶穌本人是這樣的。
三十三、千禧年也像「耶穌版的出埃及」
摩西帶領以色列:
離開埃及,
進入曠野,
重新學習怎樣作神的百姓。
小楊認為,
千禧年也有類似結構。
只是這一次,
真正帶領人離開舊世界的不是:
摩西,
而是:
耶穌基督。
人不只是離開某一個國家,
更要離開:
世界系統、
巴比倫式依賴、
錯誤神學、
錯誤權力觀、
錯誤文明模式。
重新學習:
神國真正怎樣生活。
所以它可以被理解成:
耶穌版、更完整的出埃及。
三十四、但對成熟得勝者而言,千禧年則更像「實習」
按照小楊的得勝者模型,
較成熟的人在今生(耶穌再來前)已經學習:
捨己、
忠誠、
分辨、
絕對跟隨羔羊。
所以千禧年對他們而言,
不只是:
重新上課。
更可能開始:
真正承擔治理。
也就是:
實習。
以前學習:
怎樣忠於神。
現在則開始學:
如何與基督同作王,
怎樣在真實權柄中治理,
卻仍然不把權柄變成:
自己的王國。
三十五、所以千禧年也像「得勝者版的約書亞記」與「進階版使徒行傳」
約書亞記記載:
以色列人開始進入應許之地,
承擔神所給的產業。
按照小楊的類比,
千禧年中的得勝者,
也開始在基督帶領下真正承擔:
國度、
土地、
治理。
因此可以說:
它有點像:
得勝者版的約書亞記。
另一方面,
《使徒行傳》記載門徒在聖靈帶領下,
把基督的見證帶向世界。
到了千禧年,
成熟的聖徒可能不只是:
宣講神國。
而是真正開始:
參與神國治理。
所以它也很像:
進階版的使徒行傳。
三十六、新天新地才像真正「畢業」
如果千禧年仍然有:
留學、
學習、
實習、
治理操練,
那麼真正的:
畢業,
應該再往後。
小楊把:
新天新地
理解成:
畢業以後真正進入成熟生命的世界。
這時十誡真正的目的,
可能才完全顯明。
三十七、新天新地不是靠一塊巨大石版阻止大家犯罪
想像新耶路撒冷中心放著:
一塊巨大石碑。
每天提醒所有人:
不可殺人。
不可姦淫。
不可偷盜。
不可說謊。
不可貪戀。
如果永恆世界仍然必須靠這種方式運作,
那麼人類似乎仍然沒有真正成熟。
小楊認為,
神真正要得到的不是:
一群因為法律還在,所以勉強不犯罪的人。
而是:
生命已經成熟到不想犯罪的人。
三十八、十誡真正的終點,是有一天不需要十誡仍然活出它的心意
這可能是整篇最重要的一句。
十誡的偉大,
不一定在於:
它永遠要掛在人類頭頂。
而是在於:
它曾經教育人類:
神喜歡怎樣的生命。
到了真正成熟的階段:
不殺人,
不是因為:
「第六誡禁止。」
而是因為:
愛。
不姦淫,
不是因為:
「第七誡禁止。」
而是因為:
生命已經學會聖潔與忠誠。
不偷盜,
不是因為:
怕犯法。
而是:
不想奪取。
不作假見證,
不是因為:
害怕處罰。
而是:
愛真理。
不貪戀,
不是因為:
強迫壓抑。
而是:
生命已經不再被慾望奴役。
三十九、所以「不需要守十誡」絕對不是「可以隨意亂來」
這兩句完全不同。
如果一個人聽到:
「不用守十誡。」
第一個反應是:
「太好了,可以偷、可以姦淫、可以亂來。」
那反而證明:
他仍然非常需要:
規則。
就像一個人聽到:
「你已經成年,父母不再管你。」
第一個反應竟然是:
「太好了,我終於可以傷害所有人。」
這不是:
自由。
而是:
不成熟。
真正成熟的自由是:
即使沒有人盯著,我仍然願意選擇對的事情。
四十、真正成熟的基督徒,不應該一輩子只問「這算不算違規?」
小學生很容易問:
「老師,這樣算犯規嗎?」
「差一點算嗎?」
「如果沒有人看到算不算?」
成熟的人問的問題會改變。
他會問:
這樣符合基督嗎?
這樣是在愛人嗎?
這樣會把我帶得更靠近神嗎?
這樣會使我更加自由,還是再次被慾望控制?
這就是從:
外在律法
進入:
內在成熟。
四十一、成熟的生命不是「耶穌+十誡」
所以到了最後,
小楊認為需要把中心講得非常清楚。
基督教的中心不是:
耶穌+摩西律法。
也不是:
耶穌+十誡。
如果一定還要加上一套外在律法,
才能使耶穌的生命完整,
那麼基督本身就好像仍然不夠。
但新舊約真正的中心是:
耶穌基督。
四十二、同樣,也不是「耶穌+教會制度」
離開摩西律法以後,
不要再建立另一套:
教會版律法。
不是:
耶穌+主日。
不是:
耶穌+什一奉獻。
不是:
耶穌+聖誕節。
不是:
耶穌+主任牧師。
不是:
耶穌+事工。
不是:
耶穌+某一種敬拜方式。
不是:
耶穌+某一套神學制度。
這些東西有些:
可以很好。
可以幫助人。
可以維持秩序。
可以成為教材。
但全部都只能是:
輔助。
四十三、唯獨耶穌基督
這才是整篇最後真正要走到的位置。
唯獨耶穌基督。
律法可以:
教導人。
教會可以:
幫助人。
牧者可以:
服事人。
神學可以:
整理人的理解。
制度可以:
維持秩序。
但:
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成為:
生命本身。
真正的生命中心只有:
耶穌基督。
四十四、不是「在教會裡愛神愛人」,而是「在耶穌基督裡愛神愛人」
這個區別非常重要。
很多人不知不覺把:
教會活動
等同:
愛神。
有主日聚會,
所以愛神。
有奉獻,
所以愛神。
有服事,
所以愛神。
聽主任牧師,
所以順服神。
但這些都不能自動證明:
一個人真的愛神。
真正的問題不是:
你有沒有活在教會制度裡。
而是:
你有沒有活在基督裡。
所以真正的方向不是:
在教會裡愛神愛人。
而是:
在耶穌基督裡愛神愛人。
教會應該幫助人做到這件事,
而不是取代基督,
否則教會就是變相的敵基督(取代基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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