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不需要守摩西律法嗎?十誡在新約到底是什麼定位?

從創世記的「幼兒園」、摩西律法的「小學」,到千禧年的「留學與實習」、新天新地的「畢業」


給猶太讀者與初信者|幾個關鍵詞,可跳過

這篇文章主要討論一個很容易被簡化成「要守/不用守」的問題:

十誡到了新約,究竟還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律法嗎?

小楊的答案很明確:

新約基督徒不需要「守十誡」。

但這完全不表示:

十誡不重要。

要理解這兩句為什麼可以同時成立,首先需要明白十誡原本的:

功能、

目的、

歷史位置。

摩西五經/妥拉(Torah/תורה)

通常指《創世記》至《申命記》五卷書。

猶太傳統稱為:

妥拉。

十誡

主要記載於《出埃及記》20章與《申命記》5章。

它們是西奈之約中極重要的核心誡命,包括:

不可拜別神……

守安息日……

不可作假見證……

等。

摩西律法

除了十誡,也包括以色列的:

獻祭、

祭司、

潔淨、

飲食、

節期、

土地、

司法、

社會生活

等大量規範。

小楊把摩西律法理解為:

神在人類歷史中非常重要、卻具有階段性的教育制度。

新約/新約時代

本文所說的新約,不只是指新約聖經這本書,

也包括:

耶穌基督降臨、受死、復活以後所開啟的新約關係。

基督徒不再藉著摩西之約成為神的百姓,

而是在:

耶穌基督

裡來到神面前。

成全律法

耶穌在《馬太福音》5章說:

祂不是來廢掉律法和先知,而是來成全。

不同基督教傳統對「成全」有不同解釋。

小楊不把它理解成:

耶穌把十誡稍微重新解釋,然後交給教會繼續守。

小楊認為:

耶穌把律法帶到了它原本要達成的目的。

一、十誡到底還要不要守?很多基督徒其實沒有真正回答這個問題

今天談到十誡,

基督徒大致會出現幾種反應。

少部分人比較直接認為:

十誡仍然是新約基督徒必須遵守的道德律。

因此:

不可殺人仍然要守,

不可姦淫仍然要守,

安息日也需要以某種方式繼續守。

另一種更常見的做法則是:

承認基督徒已經不在摩西律法之下,

但又把十誡重新詮釋成:

「基督教版本的十誡。」

例如:

安息日變成星期日主日,

不可殺人變成為彼此相愛,

不可姦淫變成不可看色情片,

整個律法再濃縮成:

愛神、

愛人。

表面上好像已經離開摩西律法,

實際結構卻仍然是:

基督徒需要一套新的十誡。

小楊認為,

這兩種理解都還沒有真正處理:

律法為什麼存在?


二、要了解十誡在新約的位置,首先要問:神為什麼要給十誡?

十誡不是憑空出現。

它存在於一段歷史裡。

在十誡以前,

亞伯拉罕沒有兩塊石版。

挪亞沒有完整的摩西律法。

亞當也沒有一本:

《塔納赫(舊約)+新約聖經》

放在伊甸園裡閱讀。

因此,

如果只問:

「十誡是不是永遠有效?」

很容易忽略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

神是在什麼階段,把十誡給人?

小楊認為,

可以把整部救恩歷史看成一套:

逐步成熟的教育制度。

三、創世記時代很像「幼兒園」

創世記的世界非常特別。

當時沒有完整的:

塔納赫、

摩西律法、

新約聖經。

人怎樣認識神?

神經常:

直接顯現、

直接說話、

直接帶領、

直接警告、

直接介入人的生活。

亞當如此。

挪亞如此。

亞伯拉罕如此。

以撒、雅各也是如此。

小楊把這個階段比喻成:

幼兒園。

一個幼兒園的小孩,

父母不會只給他一本三百頁的家庭規章,

然後說:

「自己研究,以後照著做。」

父母通常會:

牽著他、

提醒他、

阻止他、

陪著他、

直接教他。

所以創世記中神頻繁直接介入,

不一定表示那個時代的人比較成熟。

反而可能像:

父母仍然需要經常陪在幼兒身邊。

而約瑟可以說是這個「幼兒園時代」裡非常突出的模範生。

小楊認為,

他很特別的一點是:

幾乎沒有記載他像先祖那樣直接見到神,卻活出了極接近「人子形象與樣式」的生命。

所以約瑟很像是在很少外在扶手的情況下,

已經提前學會:

忠誠、

節制、

饒恕、

正確使用權力。


四、摩西律法就像「小學」

到了摩西,

事情開始改變。

神把大量原則:

寫下來、

制度化、

具體化。

人開始非常清楚知道:

什麼可以,

什麼不可以。

十誡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基礎教材之一。

不可殺人。

不可姦淫。

不可偷盜。

不可作假見證。

不可貪戀。

這很像:

小學教育。

小學生最需要的往往不是非常複雜的哲學,

而是清楚的:

界線、

規矩、

對錯、

後果。

所以小楊不認為:

十誡「低級」。

恰恰相反,

它非常重要。

只是:

重要,不等於永遠停留在那個教育階段。

而但以理可以說是這個「小學時代」非常典型的模範生。

他身在巴比倫與波斯帝國之中,

仍然堅持:

敬拜神、

持守潔淨、

不向偶像妥協、

不讓帝國重新定義自己。

小楊認為,

但以理正好讓人看見:

摩西律法如果真正被人活進生命裡,可以塑造出非常穩定、忠誠、能在異教帝國中仍然守住神的人。


五、小學的加減乘除很重要,但不表示中學生要回小學上課

這是理解十誡最重要的比喻之一。

一個人讀到中學,

並不會說:

「我已經不是小學生,所以1+1不再等於2。」

當然不是。

小學所學的:

閱讀、

數學、

基本常識

仍然非常重要。

問題只是:

它們已經成為:

內化的基礎。

中學生不需要每天回到一年級,

重新排隊,

重新背:

一加一等於二。

所以:

中學不能忘記小學,卻不表示需要回到小學。

小楊認為,

十誡在新約的定位也很接近這樣。


六、新約基督徒不需要「守十誡」的原因

這一點需要說得很清楚。

小楊不是說:

十誡只剩歷史價值。

也不是說:

現在可以殺人、偷盜、姦淫。

而是說:

新約基督徒不需要把西奈之約的十誡,當作直接管理自己的法律來遵守。

這和:

「十誡不重要」

是完全不同的兩句話。

十誡很重要,

因為它告訴我們:

神曾經怎樣教育人類最基本的:

忠誠、

敬拜、

關係、

誠實、

慾望、

秩序。

但十誡的重要,

不表示人類永遠必須停留在:

「因為石版規定,所以我不能做。」

七、很多基督徒最大的問題,是把「重要」與「必須繼續守」畫上等號

這是一種很典型的黑白思維。

如果十誡重要,

那麼就:

必須守。

如果不用守,

那麼就是:

十誡已經沒有意義。

小楊認為,

事情不是這樣。

它是:

階段性的問題。

小學課程很重要。

但你不需要終身留在小學。

同樣,

摩西律法非常重要。

但它的重要性,

不必等於:

新約基督徒仍然生活在摩西法律制度之下。


八、保羅甚至把摩西律法形容成一位「訓蒙的師傅」

《加拉太書》3章是一個很重要的線索。

保羅把律法描述成:

帶領人到基督那裡的訓蒙者。

也就是說,

律法本身不是:

終點。

它有:

教育、

保護、

引導

的功能。

但當人真正來到基督裡,

關係已經改變。

這其實很接近:

小學老師把孩子帶到下一個階段。

孩子應該感謝老師。

不應該藐視老師。

但真正尊重老師,

不是:

永遠不肯畢業。


九、新約更像「中學」:不再只問有沒有犯規,而是開始問內心

到了耶穌,

教育的深度明顯改變。

例如:

摩西律法說:

不可殺人。

耶穌卻進一步處理:

怒氣、

仇恨、

輕視。

摩西律法說:

不可姦淫。

耶穌卻進一步處理:

眼目、

慾望、

內心。

這不是:

「舊十誡取消,現在換新十誡。」

而更像:

從外在行為進入內在生命。

小學老師可能先說:

「不准打同學。」

到了更成熟階段,

真正需要處理的是:

你為什麼恨他?

這才是耶穌帶人前進的方向。

而保羅可以說是這個「中學時代」非常典型的模範生。

他不只是守外在規條,

而是越來越學會:

放下自己、

放下權利、

為基督受苦、

在恩典中自由地跟隨耶穌。

小楊認為,

保羅正好讓人看見:

新約真正要塑造的,不只是「守規矩的人」,而是內在生命被基督改變的人。


十、所以耶穌不是「重新詮釋十誡」

因為如果耶穌只是:

重新詮釋十誡,

那麼新約很容易只剩:

更高難度版本的十誡。

以前:

不可殺人。

現在:

連生氣都不行。

以前:

不可姦淫。

現在:

連淫念都不行。

結果基督徒只是從:

比較容易守的律法,

換成:

更難守的律法。

如果是這樣,

人反而更不可能自由。

小楊認為,

耶穌真正做的不是:

把小學規則變成超高難度小學規則。

而是:

把人從依靠外在規條,帶進真正的生命成熟。


十一、「愛神愛人」也不應該被做成另一套教會律法

耶穌把律法總結為:

愛神、

愛人。

這當然是極重要的核心。

但即使這兩句話,

也可能被人再次制度化。

例如:

「你要愛人。」

然後開始訂出:

愛人必須做哪十五件事。

「你要愛神。」

然後開始規定:

每週一定聚會多少次、

一定奉獻多少、

一定參加哪些活動、

每天至少有多少的讀經禱告。

最後又回到:

外在規條。

小楊認為,

真正成熟的愛不是:

因為規則要求我愛,

所以我勉強愛。

而是:

在耶穌基督裡,生命越來越自然地愛神、愛人。

十二、天國更像一個大家庭,而不是一座永遠貼滿規則的學校

想像一個家裡全部都是:

三四歲的小孩。

父母可能要制定很多規矩:

不能玩火。

不能跑出去。

不能打弟弟。

不能偷拿別人的東西。

晚上幾點睡。

吃飯以前做什麼。

這很正常。

因為孩子還小。

但如果這些孩子全部已經:

三十五歲、

四十歲,

家裡仍然需要貼著:

「不准殺家人。」

「不准偷哥哥的錢。」

「不准和嫂嫂姦淫。」

「不准欺騙父母。」

那個家庭不會顯得:

特別成熟。

反而會讓人懷疑:

為什麼這一家人到現在還需要靠這些規則才能生活?


十三、越成熟的家人,越不需要靠大量外在規則維持基本關係

這不表示成熟家庭:

沒有秩序。

也不表示:

善惡不存在。

而是:

真正成熟的人,

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:

有人站在旁邊監督。

他不偷家人的東西,

不是因為牆上寫著:

「不可偷盜。」

而是:

他根本不想偷。

他不傷害家人,

不是因為:

怕違反家規。

而是:

他愛家人。

所以小楊認為:

越需要大量外在規則才能維持基本秩序,反而越顯明一個群體仍然不成熟。


十四、摩西律法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過渡階段

因此,

摩西律法不是:

錯誤。

也不是:

多餘。

而是:

過渡。

神藉著摩西律法,

先把:

善惡、

聖潔、

敬拜、

秩序、

罪的後果

清楚放在人面前。

但目標不是:

讓人類永遠拿著法律條文生活。

而是預備人:

有一天進入:

聖靈、

恩典、

基督

所帶來的內在生命。

十五、但今天的教會也不要太快以為:摩西是過渡,我們就是終點

這裡小楊認為,

今天的教會需要反省。

很多基督徒很容易看著舊約說:

「那些都是影兒。」

「那些只是預備。」

「現在我們已經到了新約。」

這些話並非完全錯。

但問題是:

為什麼基督徒會自然假設,今天的教會形態就是神國最後的完成版?

如果摩西制度不是終點,

今天的:

宗派、

主任牧師制度、

主日模式、

神學體系、

敬拜形式、

教會行政

同樣沒有理由自認:

永恆終點。


十六、按照小楊的模型,教會時代本身也是「過渡」

如果用前面的教育比喻,

今天的新約/教會時代,

更接近:

中學。

這已經比:

幼兒園、

小學

前進很多。

但:

中學仍然不是畢業。

因此小楊認為,

教會的使命不是:

建立一套永遠不變、直到新天新地仍然原封不動的制度。

教會更像:

一個培訓階段。

幫助人:

認識耶穌、

學習真理、

學習分辨、

操練愛、

認識聖靈、

在恩典裡成熟。


十七、問題是:很多教會只是把「摩西律法」換成「教會律法」

嘴上說:

「我們不在律法之下。」

生活上卻可能變成:

星期日一定怎樣。

奉獻一定多少。

某個節期一定怎樣。

洗禮一定由誰做。

婚姻一定走什麼程序。

服事一定經過哪一層領袖批准。

主任牧師說的最好不要質疑。

這時真正發生的事情可能只是:

摩西律法退場,教會制度接棒。

石版換成:

教會章程。

祭司體系換成:

現代神職體系。

安息日規則換成:

主日規則。

小楊認為,

這仍然沒有完全進入:

新約真正要帶來的成熟。

十八、新約基督徒不但不需要守十誡,也不需要把教會規則當成真理

這裡同樣需要避免誤解。

小楊不是說:

教會不能有制度。

幾千人、幾百人,甚至幾十人的群體,

當然需要:

時間、

分工、

財務、

秩序、

負責人。

問題是:

制度是工具,不是真理。

有用,

不等於:

神永遠規定如此。

所以不要把:

「我們教會這樣做」

直接變成:

「神要求所有基督徒都這樣做。」


十九、主日聚會可以很好,但主日聚會本身不是真理

基督徒聚集:

敬拜、

交通、

學習、

彼此扶持,

當然有很大價值。

但小楊不認為:

星期日固定按照某種模式進入教堂,

就是新約重新頒布的安息日律法。

一個成熟基督徒可以:

喜歡在星期日主日聚會。

也可以因為:

工作、

服事、

旅行、

其他安排

而沒有按照固定模式聚會。

真正需要問的不是:

「星期日有沒有打卡?」

而是:

生命有沒有真正活在基督裡。


二十、什一奉獻也不應該被重新變成新約律法

舊約的十分之一制度有非常具體的:

以色列、

利未人、

土地、

聖殿、

節期

背景。

小楊不認為:

新約把「收入固定10%」

重新頒布成所有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律法。

這不表示:

基督徒不用奉獻。

反而是:

奉獻可以進入更加成熟的:

甘心、

自由、

愛、

供應需要。

一個人可能給:

1%。

也可以給:

90%。

真正問題不是:

有沒有達到法律線。

而是:

他怎樣使用神交給他的資源。

二十一、聖誕節也不需要被抬高成信仰核心

紀念耶穌降生,

當然可以很好。

家庭聚會、

唱詩、

分享福音,

也可以很有意義。

但:

聖誕節不是基督徒救恩的核心。

守不守,

怎樣守,

哪一天守,

都不應該被提升到:

真理本身。

如果一個基督徒最後非常重視:

聖誕節形式,

卻不真正認識:

耶穌,

尤其是耶穌準備榮耀乘雲降臨這件事,

那其實已經本末倒置。


二十二、「主任牧師」也不是新約信仰不可缺少的中心

主任牧師可以是一個:

有用的行政與牧養角色。

但新約真正的中心從來不是:

主任牧師。

小楊也不認為:

基督徒必須透過某一個固定的主任牧師,

才能正常來到神面前。

同樣,

新約也沒有明文建立:

只有主任牧師、

只有神職人員

才可以施洗的普世規定。

教會為了秩序可以:

安排誰負責施洗。

但人的安排:

不等於真理,

否則只是變相的祭司以利甚至是法利賽人。


二十三、教會制度對初信徒與不成熟的人尤其有幫助

這裡需要保持平衡。

制度不是敵人。

對剛信主的人,

固定的:

聚會、

基礎教導、

群體、

提醒、

服事安排

往往非常有幫助。

就像剛上學的人需要:

課表、

老師、

作業、

規矩。

問題不是:

有課表。

問題是:

一輩子沒有課表就完全不知道怎樣學習。

二十四、信主幾十年仍然只能靠固定制度活著,就值得反思

一個人信主:

二十年、

三十年、

四十年,

如果仍然只能問:

「牧師准不准?」

「教會怎樣規定?」

「星期日不能缺席!」

「奉獻有沒有剛好10%?」

「這件事教會有沒有說可以?」

那麼小楊認為:

需要反思。

不是反思:

這個人有沒有教會資歷。

而是:

他的生命到底有沒有真正成熟?


二十五、使徒時代早就有「信很久,卻只能喝奶」的人

《希伯來書》曾經責備一些人:

按著時間,

本來應該已經能夠教導別人,

結果仍然需要重新學習最基本的內容。

只能:

喝奶,

不能:

吃乾糧。

保羅也曾經對哥林多人使用類似的圖像。

這很重要。

因為:

信主時間長,不等於生命成熟。

初信徒需要很多外在規則,

很正常。

但一個信主幾十年的人,

如果仍然只能靠外在制度約束,

那就很像:

年齡已經很大,

屬靈上卻仍然停留在小孩階段。

今天的基督徒也不例外。


二十六、教會制度真正成功,不是讓人一輩子依賴它

一套好的教育制度,

真正成功的結果不是:

學生永遠離不開老師。

而是:

學生逐漸具備:

自己閱讀、

自己思考、

自己分辨、

自己承擔責任

的能力。

同樣,

小楊認為:

教會制度最成功的時候,不是讓人一輩子依賴它,而是把人帶到即使沒有人監督,也能成熟地跟隨基督。

一個成熟基督徒仍然可以:

聚會、

奉獻、

服事、

尊重牧者。

但他做這些事情,

不是因為:

「不做就違反教會規定。」

而是因為:

他自由地認為這樣做有愛、有益、有秩序。


二十七、真正成熟,不是反制度,而是不再被制度控制

成熟不是:

「我現在自由了,所以誰都不用理。」

那只是另一種幼稚。

真正成熟的人反而可能非常尊重秩序。

只是:

他知道秩序是工具。

必要時使用。

不必要時可以改變。

制度幫助人,

人不是為制度而存在。

這正如耶穌談安息日時所顯出的原則:

安息日原本是為人,

不是人為安息日。

同理,教會聚會理應配合人的需求,

而不是讓人配合教會聚會的需求。


二十八、所以新約不是「沒有標準」,而是治理方式正在改變

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
小楊不是在倡導:

沒有善惡。

更不是:

「我有聖靈,所以我想怎樣就怎樣。」

真正的方向是:

從外在規條治理,逐漸進入內在生命治理。

舊約比較像:

「不可殺人。」

成熟生命則是:

「我愛人,所以不想殺人。」

舊約說:

「不可偷盜。」

成熟生命是:

「我不需要靠奪取別人的東西滿足自己。」

舊約說:

「不可貪戀。」

成熟生命是:

「我的心已經越來越自由,不再被慾望奴役。」

標準沒有變低。

恰恰相反,

標準已經深入:

生命本身。

二十九、摩西律法是過渡,教會時代也是過渡

這可能是很多基督徒最需要謙卑面對的一點。

我們很容易承認:

摩西制度不是終點。

卻不容易承認:

今天的教會時代同樣不是終點。

今天我們仍然:

看不完全、

理解有限、

宗派彼此衝突、

對經文有大量不同理解、

對神的心意仍然存在很多盲點。

所以今天的教會不要自以為是。

如果摩西以前的人仍需要前進,

我們今天的人同樣仍需要前進。


三十、而千禧年同時像「留學」與「實習」

如果:

創世記像幼兒園,

摩西律法像小學,

新約教會時代像中學,

那麼耶穌再來後的:

千禧年,

就不能只理解成:

大家什麼都完成了,

坐著享受一千年。

小楊更傾向把它理解成:

留學+實習、舊約與新約的同步落實。


三十一、對多數以色列人與基督徒而言,千禧年更像「留學」

為什麼是留學?

因為多數神百姓即使今天:

讀過塔納赫或新約、

熟悉教會、

熟悉妥拉、

熟悉神學,

也不表示:

真正完全明白神的心意。

歷代以色列人可能帶著:

自己的拉比傳統、

民族理解、

對彌賽亞的期待。

歷代基督徒也可能帶著:

宗派、

神學、

教會文化、

制度、

傳統。

到了真正的耶穌作王時,

很多人可能才第一次發現:

原來自己曾經認為非常重要的事情,YHWH、耶穌並沒有那麼看重。

而一些自己長期忽略的東西,

反而是:

祂真正重視的。

所以千禧年很像:

離開原本熟悉的教育環境,

進入真正的神國重新學習。

三十二、千禧年也很像「進階版的四福音」

四福音記載:

門徒跟隨耶穌幾年。

聽祂說話。

看祂做事。

觀察祂如何:

愛人、

責備、

醫治、

使用權柄、

面對敵人。

但千禧年如果真的按照小楊的模型發展,

歷代神百姓會有更長時間:

真正面對復活的耶穌。

所以它很像:

進階版的四福音。

以前從:

經文、

教會、

神學

認識彌賽亞耶穌。

那時則真正開始發現:

原來耶穌本人是這樣的。


三十三、千禧年也像「耶穌版的出埃及」

摩西帶領以色列:

離開埃及,

進入曠野,

重新學習怎樣作神的百姓。

小楊認為,

千禧年也有類似結構。

只是這一次,

真正帶領人離開舊世界的不是:

摩西,

而是:

耶穌基督。

人不只是離開某一個國家,

更要離開:

世界系統、

巴比倫式依賴、

錯誤神學、

錯誤權力觀、

錯誤文明模式。

重新學習:

神國真正怎樣生活。

所以它可以被理解成:

耶穌版、更完整的出埃及。


三十四、但對成熟得勝者而言,千禧年則更像「實習」

按照小楊的得勝者模型,

較成熟的人在今生(耶穌再來前)已經學習:

捨己、

忠誠、

分辨、

絕對跟隨羔羊。

所以千禧年對他們而言,

不只是:

重新上課。

更可能開始:

真正承擔治理。

也就是:

實習。

以前學習:

怎樣忠於神。

現在則開始學:

如何與基督同作王,

怎樣在真實權柄中治理,

卻仍然不把權柄變成:

自己的王國。

三十五、所以千禧年也像「得勝者版的約書亞記」與「進階版使徒行傳」

約書亞記記載:

以色列人開始進入應許之地,

承擔神所給的產業。

按照小楊的類比,

千禧年中的得勝者,

也開始在基督帶領下真正承擔:

國度、

土地、

治理。

因此可以說:

它有點像:

得勝者版的約書亞記。

另一方面,

《使徒行傳》記載門徒在聖靈帶領下,

把基督的見證帶向世界。

到了千禧年,

成熟的聖徒可能不只是:

宣講神國。

而是真正開始:

參與神國治理。

所以它也很像:

進階版的使徒行傳。


三十六、新天新地才像真正「畢業」

如果千禧年仍然有:

留學、

學習、

實習、

治理操練,

那麼真正的:

畢業,

應該再往後。

小楊把:

新天新地

理解成:

畢業以後真正進入成熟生命的世界。

這時十誡真正的目的,

可能才完全顯明。


三十七、新天新地不是靠一塊巨大石版阻止大家犯罪

想像新耶路撒冷中心放著:

一塊巨大石碑。

每天提醒所有人:

不可殺人。

不可姦淫。

不可偷盜。

不可說謊。

不可貪戀。

如果永恆世界仍然必須靠這種方式運作,

那麼人類似乎仍然沒有真正成熟。

小楊認為,

神真正要得到的不是:

一群因為法律還在,所以勉強不犯罪的人。

而是:

生命已經成熟到不想犯罪的人。

三十八、十誡真正的終點,是有一天不需要十誡仍然活出它的心意

這可能是整篇最重要的一句。

十誡的偉大,

不一定在於:

它永遠要掛在人類頭頂。

而是在於:

它曾經教育人類:

神喜歡怎樣的生命。

到了真正成熟的階段:

不殺人,

不是因為:

「第六誡禁止。」

而是因為:

愛。

不姦淫,

不是因為:

「第七誡禁止。」

而是因為:

生命已經學會聖潔與忠誠。

不偷盜,

不是因為:

怕犯法。

而是:

不想奪取。

不作假見證,

不是因為:

害怕處罰。

而是:

愛真理。

不貪戀,

不是因為:

強迫壓抑。

而是:

生命已經不再被慾望奴役。


三十九、所以「不需要守十誡」絕對不是「可以隨意亂來」

這兩句完全不同。

如果一個人聽到:

「不用守十誡。」

第一個反應是:

「太好了,可以偷、可以姦淫、可以亂來。」

那反而證明:

他仍然非常需要:

規則。

就像一個人聽到:

「你已經成年,父母不再管你。」

第一個反應竟然是:

「太好了,我終於可以傷害所有人。」

這不是:

自由。

而是:

不成熟。

真正成熟的自由是:

即使沒有人盯著,我仍然願意選擇對的事情。


四十、真正成熟的基督徒,不應該一輩子只問「這算不算違規?」

小學生很容易問:

「老師,這樣算犯規嗎?」

「差一點算嗎?」

「如果沒有人看到算不算?」

成熟的人問的問題會改變。

他會問:

這樣符合基督嗎?

這樣是在愛人嗎?

這樣會把我帶得更靠近神嗎?

這樣會使我更加自由,還是再次被慾望控制?

這就是從:

外在律法

進入:

內在成熟。

四十一、成熟的生命不是「耶穌+十誡」

所以到了最後,

小楊認為需要把中心講得非常清楚。

基督教的中心不是:

耶穌+摩西律法。

也不是:

耶穌+十誡。

如果一定還要加上一套外在律法,

才能使耶穌的生命完整,

那麼基督本身就好像仍然不夠。

但新舊約真正的中心是:

耶穌基督。


四十二、同樣,也不是「耶穌+教會制度」

離開摩西律法以後,

不要再建立另一套:

教會版律法。

不是:

耶穌+主日。

不是:

耶穌+什一奉獻。

不是:

耶穌+聖誕節。

不是:

耶穌+主任牧師。

不是:

耶穌+事工。

不是:

耶穌+某一種敬拜方式。

不是:

耶穌+某一套神學制度。

這些東西有些:

可以很好。

可以幫助人。

可以維持秩序。

可以成為教材。

但全部都只能是:

輔助。


四十三、唯獨耶穌基督

這才是整篇最後真正要走到的位置。

唯獨耶穌基督。

律法可以:

教導人。

教會可以:

幫助人。

牧者可以:

服事人。

神學可以:

整理人的理解。

制度可以:

維持秩序。

但:

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成為:

生命本身。

真正的生命中心只有:

耶穌基督。


四十四、不是「在教會裡愛神愛人」,而是「在耶穌基督裡愛神愛人」

這個區別非常重要。

很多人不知不覺把:

教會活動

等同:

愛神。

有主日聚會,

所以愛神。

有奉獻,

所以愛神。

有服事,

所以愛神。

聽主任牧師,

所以順服神。

但這些都不能自動證明:

一個人真的愛神。

真正的問題不是:

你有沒有活在教會制度裡。

而是:

你有沒有活在基督裡。

所以真正的方向不是:

在教會裡愛神愛人。

而是:

在耶穌基督裡愛神愛人。

教會應該幫助人做到這件事,

而不是取代基督,

否則教會就是變相的敵基督(取代基督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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