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上曾有一位自稱是「亞伯拉罕之神」的人

谁亲自走过切约成为亚伯拉罕后裔的担保人?

四千年前的亞伯拉罕,為什麼像是在回應兩千年前才降生的耶穌?

「亞伯拉罕的神是誰?」

对于猶太人、基督徒,甚至其他亞伯拉罕傳統的信徒,大家都知道這不是普通問題。

《出埃及記》中,神向摩西介紹自己,就是「亞伯拉罕的神、以撒的神、雅各的神」。

對猶太信仰而言,這位就是以色列的神;主流基督教則進一步宣認一位神之中的父、子、聖靈,而耶穌基督是「在萬世以前」就有的永恆之子。伊斯蘭同樣尊重亞伯拉罕,也稱耶穌為彌賽亞,但並不接受基督教對耶穌神性的理解。

然而,两千年的新約圣经提出了一個非常激進的宣告:

耶穌從來就不是後來才加入亞伯拉罕族谱里,而是祂一直都在旧约时代裡。

甚至可以說:亞伯拉罕所遇見的那位神,與後來成為肉身的耶穌基督,有比一般人想像更直接的關係。

耶穌自己首先把問題帶回亞伯拉罕

《約翰福音》8章,耶穌與猶太人的爭論最後直接碰到亞伯拉罕。

耶穌說:亞伯拉罕曾歡喜期待祂的日子,而且「看見了」。猶太人立刻困惑:你連五十歲都沒有,怎麼可能見過亞伯拉罕?耶穌的回答不是:「亞伯拉罕在異象中預見我的後代。」祂反而宣告:「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,我是。」接著眾人拿石頭要打祂。

所以真正值得問的是:耶穌究竟是在說「我比亞伯拉罕重要」,還是在說「亞伯拉罕看见那位耶和华(雅威)就是祂」?

如果是後者,已經足以否定「耶穌兩千年前才開始存在」。但新約沒有停在這裡。

不只是約翰福音——整個新約都把耶穌放回摩西以前

保羅談以色列出埃及時,竟然說曠野中供應以色列人的那塊「屬靈磐石」就是基督;

《希伯來書》甚至形容摩西看「為基督受凌辱」比埃及財寶更寶貴。這些作者顯然沒有把基督理解成一位直到伯利恆才第一次出現的人。

《約翰福音》12章更加驚人。約翰引用《以賽亞書》6章——那裡以賽亞看見的是坐在高高寶座上的「主」,撒拉弗呼喊「聖哉、聖哉、聖哉」——然後約翰說,以賽亞之所以如此說,是因為他看見了耶穌的榮耀。

而耶穌自己更直接對猶太人說:「你們如果真的相信摩西,也會相信我,因為摩西寫的是我。」復活後,祂又從摩西和眾先知開始,向門徒解釋整本聖經中關於自己的內容。

所以問題已經不只是:> 「舊約哪幾節預言耶穌將來出生?」而是:耶穌是否一直存在於舊約本身?

舊約為什麼好像出現「兩種耶和華(雅威)」?

這裡就進入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。

《創世記》18章開頭直接說: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。可是亞伯拉罕抬頭看見的,卻是三個「人」。其中一位在敘事中直接以耶和華的身分說話,亞伯拉罕也站在耶和華面前與祂談判所多瑪的命運。

到了下一章,更奇怪的句子出現了:「耶和華」從天上的「耶和華」那裡降下硫磺與火。換句話說,經文字面上出現一位在地上敘事中的耶和華,同時又提到「從天上的耶和華」而來的審判。

這當然不能草率理解成:有兩個神。基督教仍然堅持只有一位神。而且單靠《創世記》19:24,也不能證明三一論;有人會把這類措辭理解為希伯來敘事的重複、代理或強調。

但如果把它與新約放在一起,問題就開始變得非常有意思。

為什麼有人「看見耶和華」,新約卻說「沒有人看見過神」?

雅各甚至說:「我面對面看見了神。」可是《出埃及記》33章又說,人不能看見神的面而存活;《約翰福音》1章更說,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而是子把祂表明出來。

小楊因此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區分:

不可見的耶和華——父神。

可見耶和华並向人彰顯父的耶和華——成肉身以前的聖子。

也就是說:亞伯拉罕看見的不是父神突然變成肉身,而是:尚未從馬利亞取得血肉之躯以前,已經存在並代表父顯現的耶稣。

這是小楊對舊約神顯的系統性理解;它與主流三一基督教「子在道成肉身以前已經永恆存在」的信仰相容,但並非所有基督徒都會把每一個舊約神顯逐一認定為基督。

尼西亞信經本身至少清楚宣認,聖子不是受造物,而是在萬世以前由父所生。

如果如此,亞伯拉罕究竟遇見了誰?

這就使《約翰福音》8章突然變得完全不同。

耶穌說:「亞伯拉罕看見我的日子。」一般可以理解為:亞伯拉罕憑信心遙望將來的彌賽亞。這是合理的。

但小楊認為還有另一個可能:亞伯拉罕不只是「預見」耶穌,他真的曾經與成肉身以前的耶穌相遇。

因為《創世記》自己就說:「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。」而耶穌又說:「亞伯拉罕看見我的日子。」再加上:「亞伯拉罕以前,我是(I AM=耶和华)。」這三句放在一起,就不再像三個完全沒有關係的資訊。

更大的問題出現在《創世記》15章:到底是誰走過「血约/切約」?

神應許亞伯拉罕後,吩咐他取動物,把其中一些從中間劈開、兩半相對擺放。但是當真正立約的時候,亞伯拉罕卻陷入沉睡。

最後經文說:冒煙的爐與燃燒的火把,從那些肉塊中間經過。然後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約。最重要的細節是:亞伯拉罕沒有走過去。是代表神同在的火焰記號:神自己走過去。

「切約」到底有多嚴重?

《耶利米書》34章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解釋線索。那裡有人把牛犢劈開,從兩半中走過,與神立約;當他們違反盟約時,神說要使他們像那頭被劈開的牛犢一樣。

也就是說,這種儀式至少帶有非常強烈的:「如果我違約,就讓我遭遇這個結局。」的盟約咒詛意味。

所以回頭看《創世記》15章:亞伯拉罕沒有走,但神自己走了。這就像神親自把盟約的最終責任攬到自己身上。

「切約」就是舊約版的十字架

這裡開始進入小楊較獨特的基督論模型。

如果向亞伯拉罕顯現、代表父神與人互動的「可見耶和華」就是成肉身以前的耶稣,那麼《創世記》15章真正走過切約的,就是:尚未成為肉身的聖子。

也就是說,早在摩西律法頒布以前,祂已經像是在說:「這份盟約的代價,最後由我負責。」虽然《創世記》本身沒有直接說「有人提着火把和香炉」走过切约,但到了新約保羅卻使用了極其接近的語言:基督替我們承受了律法的咒詛。

而《希伯來書》說,基督藉著自己的死,使舊約之下的過犯得到救贖。因此小楊認為:亞伯拉罕的切約,就是十字架在舊約最早、最完整的法律性預演之一。

切開的動物先把「違約的代價」畫出來。十字架則真的讓:立約者自己承受代價。

更驚人的是:切約發生在摩西律法以前

這個次序非常重要。

保羅自己特別指出:亞伯拉罕的應許先成立,摩西律法是約430年以後才出現,而後來的律法不能取消先前已經建立的應許。

保羅甚至說,那個應許最終所指向的「後裔」就是基督;律法則因過犯而加上,直到那位後裔來到。

這使小楊產生一個很有意思的比喻:亞伯拉罕之約像先簽下的擔保。摩西律法則像後來送到的一張「天價帳單」。

律法不是突然讓神變得殘酷,反而把:人的罪、聖潔的標準、違約應付的代價一項一項寫得清清楚楚。結果人類最後才發現:這張帳單沒有人付得起。

但是「擔保人」早在帳單出現以前已經簽名了

這可能是整個結構最有力量的地方。

神不是等摩西律法頒布、發現人類付不起,才臨時想:> 「不如派耶穌來解決。」

如果小楊的模型成立,那麼在律法出現幾百年前,可見耶和華已經走過切約。後來律法只是把:人究竟欠多少完整顯明出來。到了十字架,祂才真正兌現那份古老擔保。

保羅甚至把十字架承受「律法的咒詛」,直接連回「亞伯拉罕的福」臨到萬民。這使亞伯拉罕的血约與十字架的宝血,並不是兩套互不相干的救恩計畫。

所以律法不是恩典的反面

如果這個次序成立,反而是:恩典先於律法。

先有: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與切約。

後來才有:摩西律法把罪的嚴重程度顯明。

最後:十字架承擔咒詛。

《希伯來書》甚至直說,牛羊的血本身不能真正除罪;基督才以自己的身體一次完成那個最終祭。

所以從這個角度看,摩西律法不是「舊約那個沒有恩典的神」,而更像:神把那張早已有人願意擔保的帳單,正式攤開給人看。

亞伯拉罕獻以撒:不只是預表,更是在「效法與回應」

到了《創世記》22章,又出現一幅非常強烈的:父與愛子的圖像。

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:「你的兒子,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。」以撒問:祭牲在哪裡?亞伯拉罕回答:「神自己必預備作燔祭的羊羔。」而經文又反覆強調:父子二人一同前往。最後,亞伯拉罕真的舉起刀,以撒也已經被放在祭壇上。只是到了最後一刻,神阻止了亞伯拉罕,並親自預備一隻公羊作為代替

但這不是「無意識的十字架預表」

傳統基督教早已常常把:亞伯拉罕獻以撒理解為:父神獻上耶穌基督的重要預表。這當然有很強的合理性。

但小楊認為,還可能再往前一步:亞伯拉罕與以撒會不會不只是「預表」父神與耶穌,而是在效法、回應他們已經從神那裡看見的愛?

如果前面的推論成立——亞伯拉罕曾經見過的「可見耶和華」,就是那位從不可見父神而來、尚未成肉身的聖子,那麼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,就可能比我們通常想像得更深。

如果亞伯拉罕發現:來到我面前的,竟然是至高神的独生愛子呢?

可以用一個不完全相同、但很容易理解的古代圖像來想像。

如果一位至高君王不是只派普通僕人,而是把:自己最尊貴、最親近的獨生愛子親自差到一個普通人面前,這本身就是極大的尊榮。那個人很可能會受寵若驚:> 「王竟然把自己的独生子差到我這裡?」

如果亞伯拉罕逐漸明白:那位一次又一次向他顯現、與他說話、應許他、甚至在切約中替他承擔盟約責任的「可見耶和華」,其實就是:不可見之父神所差來的独生爱子,那麼到了《創世記》22章,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自己的愛子,亞伯拉罕的反應就可能不只是:「神吩咐了,所以我只能服從。」也包含更深的一層:「祢竟然多次差派自己最宝贵的独生爱子来恩待我,我也願意把最寶貴爱子回应祢!」

這就使亞伯拉罕獻以撒,從單純的信心測試,進一步呈現出:愛對愛的回應。

而以撒也不只是「被父親獻上」

這裡另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人,就是:以撒。

《創世記》22章沒有詳細描寫以撒當時的心理,因此不能斷言他完全知道將會發生什麼。但至少故事呈現出:父親與兒子一起上山,以撒背負燔祭所需的木柴,最後他自己成為祭壇上的那一位。

所以如果把這幅圖與基督放在一起,真正相似的就不只是:亞伯拉罕願意獻愛子。還包括:愛子自己走向祭壇。

這使故事同時出現兩方面:

亞伯拉罕→ 父親願意交出自己最愛的兒子

以撒→ 兒子與父親同行,走向被獻上的位置

而到了新約,這兩個方向都在十字架上達到最完整的實現。

父神獻上愛子,愛子也甘願獻上自己

新約從來不是把十字架描述成:「父神強迫一個不願意的耶穌去死。」

一方面,保羅說:父神連自己的兒子也沒有留下,而是為我們眾人把祂交出。另一方面,耶穌自己又說:沒有人奪去我的命,是我自己捨的。

所以十字架同時存在:父的給予,以及:子的自我犧牲。這就使《創世記》22章的亞伯拉罕與以撒,不只是簡單地:「剛好長得像未來的十字架。」

按照小楊的理解,用亚伯拉罕与以撒角度来看是:回應那位父神與独生子血约(切约)的爱。

如果亚伯拉罕的「切約」真的是耶稣亲自走过,那整個故事就更加完整

《創世記》15章,亞伯拉罕沒有走過被劈開的祭牲。代表神同在的一方:自己走了過去。

按照小楊的模型,如果那位承擔盟約責任的可見耶和華,就是成肉身以前的聖子,那麼就等於:神的愛子先向亞伯拉罕承諾:「代價由我承擔。」然後到了《創世記》22章,亞伯拉罕也帶著自己的愛子走上山。

於是兩件事就像互相回應:

神的愛子願意承擔人的盟約代價

亞伯拉罕也願意把自己的愛子交給神

但故事最後又刻意出現一個巨大的不對稱:神沒有真的要亞伯拉罕付出這個代價。

亞伯拉罕的愛子被留下,神的愛子卻真的被交出

亞伯拉罕舉刀時,神說:停。以撒沒有死。神親自預備了替代的羊。

但到了各各他,父神沒有在最後一刻說:「停。」因為那一次,耶穌自己就是:神所預備的羔羊。

以撒的位置上:有替代者。耶穌的位置上:祂自己就是替代者。所以真正把這條路走到底的,不是:亞伯拉罕與以撒,而是:父神與耶穌基督。

旧约的耶稣甚至可以再往前追:亞當的皮衣

《創世記》3章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:亞當夏娃犯罪後,聽見了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的聲音。既然神是靈,主流解經常把這類描寫理解為擬人法。

但如果舊約中真的存在一位:可見、可親近、能向人顯現的耶和華,那麼這個「腳步聲」可能不只是文學修辭,而是在暗示:那位後來成為肉身的聖子,早已在伊甸中親自向人顯現。

更重要的是,人犯罪之後,神最先給人的不是:給更完整的規則或摩西律法。而是:皮衣。這再次形成一個很重要的次序:恩典在律法之前。先有遮蓋,後來才有律法把罪與代價完整顯明。

小楊因此把整條線看成:

皮衣 → 切約 → 十字架 → 耶穌再來 → 新天新地

不是說每一步完全等同,而是:死亡、遮蓋、代替、盟約、羔羊這些元素越來越清楚,最後全部集中在:耶穌基督。

甚至到了《啟示錄》,得勝者與蒙潔淨的人又反覆出現:白衣。於是《創世記》從「神替犯罪的人穿上皮衣」開始,《啟示錄》卻以「神使人穿上潔白衣袍」收束。

如果這條線成立,那麼整本聖經從一開始就在講同一件事:人犯罪後首先遇見的,不只是審判,更是神親自預備遮蓋。

耶穌因此不是「兩千年前才突然出現的人物」

這可能是本文最重要的地方。

很多人下意識的時間線是:亞伯拉罕→ 摩西→ 眾先知→ 然後兩千年前突然出現耶穌

好像耶穌只是:故事最後才進場的角色。但新約自己的閱讀方式似乎剛好相反。

保羅看出埃及:看到基督。

約翰看以賽亞看見耶和華榮耀:看到耶穌。

耶穌讀摩西:說摩西寫的是祂。

耶穌讀先知:說那些經文也是關於祂。

所以更符合新約的問題可能不是:> 「舊約哪幾節偶爾預言耶穌?」而是:「如果把耶穌拿掉,我們真的還讀得懂舊約或妥拉嗎?」

耶穌責備猶太人:你們其實沒有讀懂摩西

這句話非常重。

當時和耶穌辯論的人,不是:沒有摩西五經的外邦人。他們非常重視摩西。

問題卻是:熟悉摩西,不等於讀懂摩西。耶穌直接說:如果你們真的相信摩西,你們就會相信我。因為摩西:寫的是我。

那麼今天的基督徒呢?

這句警告其實也完全可以反過來問今天的教會。

一個人可以:每星期唱耶穌、奉耶穌的名禱告、熟悉「耶穌愛你」、知道十字架與復活,卻不一定真正讀懂:摩西五經裡的耶穌。甚至也可能沒有真正讀懂:四福音裡的耶穌。

我們可能只熟悉一個:能安慰我、醫治我、祝福我、幫助我成功的金牛犢版的耶穌。卻不熟悉那位:在亞伯拉罕以前已經存在、向人顯明父、承擔盟約咒詛、要求人背十字架、最後還要回來作王的基督。

還有一個很有意思、但必須非常謹慎的「兩千年節奏」

小楊另外觀察到一個很特別的時間模式。

如果採取某些按照聖經族譜推算的字面年代框架,大致可以看見:

亞當皮衣 → 亞伯拉罕切約(約兩千年)

亞伯拉罕切約 → 耶穌十字架(約兩千年)

耶穌死裡復活 → 今天(約兩千年)

千禧年 → 新天新地(約兩千年)

按照小楊目前更加推測性的千禧年模型:真正千禧年約一千年+後來的「假千禧年」可能再延續接近一千年=又形成約兩千年的大型歷史單位。

這個模式不是聖經明文建立的年代公式,也高度依賴如何計算創世記族譜以及小楊對千禧年後歷史的推論。所以:不能拿來推算某一年就是耶穌再來。耶穌自己也明說,人不知道精確的日子和時辰。

但是小楊認為,如果這種大約兩千年的節奏並非巧合,那麼今天已經接近基督第一次降臨後的兩千年尺度,至少使:「耶穌可能在未來數十年內再來」成為值得警醒的可能,而不是可以隨意排除的事情。

它應該產生的是:警醒,而不是:日期計算。

所以「亞伯拉罕之神」最後把我們帶回耶穌

這或許就是整件事最震撼的地方。

如果小楊的「可見耶和華=成肉身以前的基督」模型成立,那麼耶穌與亞伯拉罕的關係就不只是:「耶穌是亞伯拉罕兩千年後的後裔。」祂同時也是:亞伯拉罕以前已經存在的主。

祂是:應許所指向的後裔,也是應許背後的擔保人。祂在人類歷史裡成為:亞伯拉罕的子孫,卻又在亞伯拉罕出生以前已經:「我是。」這才是基督信仰對耶穌真正令人震撼的宣告。

所有應許之路,最後指向耶穌基督

保羅在《加拉太書》甚至把亞伯拉罕之約的「後裔」最終集中到:基督。因此,人成為真正屬亞伯拉罕應許的人,不是靠:血統、民族、宗教標籤、自稱承繼亞伯拉罕,而是透過:神所揀選的那位——耶穌基督。

也就是說,真正的亞伯拉罕後裔,最後必然不能只說:「我認識亞伯拉罕。」還必須認出:亞伯拉罕所認識的神。

因此,真正的問題是:你認識的「亞伯拉罕之神」,究竟是不是亞伯拉罕真正遇見的那一位?

猶太人可以說:「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。」其他一神信仰也可以說:「我們敬拜亞伯拉罕的神。」很多基督徒更會理所當然地說:「我們當然認識亞伯拉罕的神。」但真正的問題不是:你怎樣稱呼祂。而是:當亞伯拉罕的神真正站在你面前時,你認不認得祂?

如果:亞伯拉罕所遇見的可見耶和華、摩西所寫的那一位、以賽亞所看見的榮耀、帶領以色列出埃及、切約中的承擔者、被獻的羔羊、十字架上的救主,最後全部匯聚到同一個中心,那麼答案就變得非常強烈:耶穌基督就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。

祂不是:兩千年前突然出現的一位宗教創始人。而是:在亞伯拉罕以前已經存在,在摩西以前已經工作,在先知以前已經顯明自己,最後親自成為肉身的那一位。

所以真正屬亞伯拉罕的人,最後不只是認祖歸宗,而是:透過神所揀選的耶穌基督,重新認出亞伯拉罕真正所信的神。而祂的名字就是:耶穌基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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